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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石、保津高速公路服务区20座加油站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油气新能源经营分公司  点击数:11790  更新日期:2017/9/25 15:42:58】

京石、保津高速公路服务区20座加油站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701141265-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石、保津高速公路服务区20座加油站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实施,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98号)。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石高速公路藁城北、定州、望都、保定、徐水、定兴、涿州共7对14座加油站;保津高速公路雄县、崔庄、霸州共3对6座加油站。对以上20座加油站实施委托经营管理。

2.2委托经营管理内容:1、对受托站提供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服务:(1)站容站貌管理;(2)安全管理;(3)数质量管理;(4)设备设施维护和管理;(5)日常运营管理。2、对成品油进行供应,并对其储运、销售进行管理。

2.3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限:5年。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京石、保津高速公路服务区20座加油站委托经营管理。共分为5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招标范围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加油站数量

1

京石高速公路藁城北、定州服务区

5年

4座

2

京石高速公路徐水、望都、保定服务区

6座

3

京石高速公路涿州、定兴服务区

4座

4

保津高速公路雄县、崔庄服务区

4座

5

保津高速公路霸州服务区

2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5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且可同时中标5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单位报名投标。

3.6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9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25 日至 2017年 9  2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可只提供清晰的彩色复印件盖章);

2)《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为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管理的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10  17 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7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ebtig.com)、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ggzy.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吕途达、刘华

 话:0311-68099341、68099342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编:050051

 话:0311-69052063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蒋旭洁、刘鹏

2017年  9    25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数)不低于40亿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具有不少于5座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管理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6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加油站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加油站合同被解除。

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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