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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服务区东侧围墙外新建围墙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保定服务区  点击数:11445  更新日期:2016/9/6 14:22:16】

保定服务区东侧围墙外新建围墙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服务区东侧围墙外新建围墙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保定服务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2建设规模:

京港澳高速保定服务区东侧围墙外部的新建围墙工程施工,长度598米。

2.3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保定服务区东侧围墙外新建围墙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3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6 日至2016年9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9月27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12楼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保定服务区

电  话: 韩浩

联系人: 0312-8116066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  话:0311-69052062

联系人:王岩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02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2016年9月6日


 

附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

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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